根據(jù)新華社微信公眾號文章,近日溫州反詐中心主任柯海鷗接到了自稱是“互聯(lián)網舉報中心”的電話,還發(fā)來了“通緝令”,這是什么情況?
以下為報道原文:
騙子與柯警官的聊天記錄:3月30日下午,柯警官在辦公室接到了,自稱“互聯(lián)網舉報中心”的電話,說她名下有個號碼注冊了微信,在網上發(fā)布虛假不良廣告,販賣劣質口罩
柯警官一聽就知道是詐騙,她將計就計,一步步配合騙子“演戲”。
柯警官接到的境外詐騙電話號碼,對方說可能是有人盜用信息,要求柯警官去上海市公安局,做個筆錄備案,柯警官表示自己在溫州,去上海太麻煩,于是對方就提出了線上備案,讓柯警官加微信,加了微信后,對方先是發(fā)來了“警官證”,以證明自己的身份。
騙子偽造的假證件,然后發(fā)來一個鏈接,讓安裝一個軟件,說是“公安線上備案的通訊軟件”。其真實目的是可以看到柯警官的手機屏幕,便于指揮操作,接著對方還手把手教學了,如何將手機通話設置成,屏蔽所有人來電及短信,就是為了能安心實施詐騙。騙子說:”他查到柯警官名下的一張銀行卡涉嫌國際金融詐騙,涉案金額高達368萬元,還發(fā)來了資金賬戶的“罪證”。
騙子偽造的涉案資金賬戶,“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就要把你名下所有的資金,轉到一個安全賬戶......”。清楚詐騙套路的柯警官,此時已不想理會騙子,但是對方不依不饒,還發(fā)來了“通緝令”……
目前警方已對該起事件開展進一步調查,反詐中心提醒,檢法機關不會通過電話辦案,更不會要求你轉賬,警官證是警察身份的證明,一般只在現(xiàn)場執(zhí)法中當面向當事人出示,絕不可能通過微信等方式發(fā)送,銀行卡密碼、驗證碼,不要隨意告知他人。
Tips
此前,我們曾多次就不法分子冒充我中心工作人員行騙發(fā)布公告,請廣大網民提高警惕,謹防詐騙。在此,我們再次提醒,冒充國家公務人員進行電話“通知”是典型的電信詐騙行為之一。舉報中心工作人員從來不會使用個人手機與網民聯(lián)系,不會以任何理由對手機進行停機操作,更不會要求轉賬匯款繳納保證金、手續(xù)費。如接到類似電話,應保持警惕,不要輕信接受所謂的“協(xié)助調查”,不要泄露個人信息,不要點擊其發(fā)來的鏈接,更不要向其轉賬匯款。如有疑問,您可直接撥打“12377”熱線核實,無需在號碼前加撥任何數(shù)字。如遭遇網絡詐騙,請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綜合新華社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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