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標簽:昆山 龍哥 正當防衛(wèi) 昆山公安 反殺 寶馬男 砍人
(圖為死者劉某某,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及時告知)
簡介:2018年8月27日晚,在江蘇昆山震川路,被稱為“昆山龍哥”的劉某某和路人于某某發(fā)生沖突后,發(fā)生劉某某砍人反被殺事件。由于發(fā)生戲劇性“反殺”情節(jié),現場監(jiān)控視頻一經流傳,在網絡上得到大量轉發(fā)關注。大量網民針對于某某是否屬于正當防衛(wèi)進行討論,相關輿情量在9月1日達到最高峰。
由輿情趨勢圖可以看出,2018年8月27日至9月4日,“‘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事件”輿情前期相對平穩(wěn)增長,隨著官方通告案件結果,輿情量也隨之爆發(fā)式增長,到達輿情最高峰后快速回落?!啊ド烬埜纭橙朔幢粴⑹录弊铋_始受到關注是由于相關視頻流傳網絡,持刀人劉某某被“反殺”的戲劇情節(jié)引發(fā)大量網民關注,進而進行轉發(fā)與評論。隨著輿情不斷發(fā)酵,就當事人劉某某疑似涉黑、劉某某曾獲“見義勇為證書”、劉某某真實身份、于某某是否屬于正當防衛(wèi)等話題,網民和媒體進行相關討論與報道,推動輿情不斷升溫。對此,相關媒體也在微博平臺發(fā)起有關“于某某是否是正當防衛(wèi)”投票,組織專家律師等專業(yè)人員,就于某某是否正當防衛(wèi)等進行探討。
值得注意的是,昆山警方對網絡輿情的關注,及時正面回應了網民關切點,證實死者劉某某確實曾獲“見義勇為證書”、澄清劉某某背后不存在“強大黑社會關系”等,為避免謠言蔓延、負面輿情的爆發(fā)發(fā)揮了重要作用。9月1日,江蘇省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昆山公安發(fā)布案情通報,宣布于某某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后,得到了網民的認同和媒體的報道,相關輿情量到達頂峰。隨著昆山方面對案情和網民關注問題進行詳細說明解釋后,相關輿情量開始下降。
由上圖可以看出,微博是“‘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事件”討論量最多的平臺,其次是論壇、微信公眾號和新聞客戶端。在微博平臺上,現場監(jiān)控視頻得到大量轉發(fā)引發(fā)眾多網民關注,而昆山相關部門官方微博的信息發(fā)布也引起了眾多網民的關注討論。值得贊賞的是,在“‘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事件”的輿情發(fā)酵過程中,江蘇和昆山等相關部門始終借助官方微博發(fā)布相關信息、積極聯系媒體、及時回應網民疑問,發(fā)揮出了當代政務微博應有的作用。媒體方面借助微博平臺第一時間發(fā)布事件相關信息,為網民提供案件進程、案件背景等信息。而網民在微博平臺上前期主要表達了“解氣”“認為于某某是正當防衛(wèi)”等態(tài)度,隨著昆山官方發(fā)布最終案情通報,網民繼而又表達了對昆山公安和法治進步的贊揚。
所謂政務微博,主要指代表政府機構和官員的、因公共事務而設的微博。用于收集意見、傾聽民意、發(fā)布信息、服務大眾的官方網絡互動平臺。其目的主要在于通過與公眾的良性互動,搭建一個社會化參政、議政、問政的網絡交流模式與平臺。在現場監(jiān)控視頻被大量轉發(fā)后,昆山方面不回避問題,第一時間利用賬號@昆山公安回應網民疑問,確認案件相關信息,利用政務微博與廣大網民形成良好互動,做出穩(wěn)定輿情的良好表率。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包括江蘇方面也積極利用賬號@江蘇檢察在線與廣大網民聯系,明確表明地方態(tài)度和對案件的重視程度,官方的這些動態(tài)回應很好的維護了行政司法等部門的政府公信力,為其他地區(qū)的政務微博建設提供學習經驗。伴隨著昆山方面及時嚴謹的回應,多數網民對案件的審理抱有理性期待。尤其是9月1日,@昆山公安發(fā)布的案情通報,不僅對案件經過進行嚴密梳理,且對案件期間,網民亟待了解的其他相關信息進行詳細準確說明,贏得廣大網民好感。
在“‘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事件”傳播過程中,媒體對正當防衛(wèi)相關話題報道量最高,占比約35%。其中包括組織專業(yè)人員對“‘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事件”進行法律和刑事專業(yè)分析,對網民爭論的于某某是否屬于正當防衛(wèi)進行法理探討;對案情結果進行解讀,分析于某某被判正當防衛(wèi)的法理依據等。相關報道引起廣大網民較長時間段內的關注,為網民進行法治相關話題探討提供依據。
9月1日,昆山方面案情通告一經發(fā)出,就有大量媒體對其進行轉載,報道量占比高達30%。媒體轉載迅速擴散了于某某被判正當防衛(wèi)的消息,形成全網熱議,將輿情量推到最高峰。盡管在新媒體時代,得到部分傳播權的網民削弱了媒體的部分職能,但不能否認的是,媒體尤其是有公信力的媒體在移動互聯網的信息海洋中仍然是一座座吸引網民目光的燈塔。
對于某某被判正當防衛(wèi)的結果,眾多媒體稱贊法治進步,相關話題占比約16%。如新華社發(fā)表時評直接表示這是法治的勝利,不僅維護了于某某的正當權利,更倡導了法治思維,提升了社會法制意識,昆山警方和檢方應該得到贊賞。此外,包括人民日報、央視新聞、中國新聞網在內的多家權威媒體對案件結果評論稱贊,擴大了案件審理結果的影響,為此案“對正當防衛(wèi)適用起到標桿作用”助力。
正如上圖所示,在“‘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事件”傳播過程中,網民對官方回應的關注度最高,相關網民言論占比約32%。這主要源于,網民出于同理心,擔心于某某不能被判正當防衛(wèi),乃至被重判。因而網民時刻關注官方回應,在官方賬號下積極留言,以期推動案件發(fā)展。網民對官方回應如此關注,以至于@昆山公安9月1日“于某某正當防衛(wèi)”的案情通告一經發(fā)出就得到了約16萬次轉發(fā)、11萬條評論和47萬次點贊。
網民對“正當防衛(wèi)標準”討論量也較高,占比約22%。隨著網民討論逐漸深入,民眾樸素的正義感和深切的危機感開始發(fā)揮作用,部分網民開始憂慮,如果自己遇到這種威脅到生命的麻煩,可以采取什么自衛(wèi)手段。大量網民開始以案件為起點,對“正當防衛(wèi)”話題進行相關討論。更有微信公眾號“今日話題”對近年來我國“正當防衛(wèi)”審理案件進行數據統計,發(fā)現每1000名主張正當防衛(wèi)的公訴案件被告人中,只有一人能成功?;谖覈^往“正當防衛(wèi)”審理案件的數據,網民對于某某的擔心也不無道理。
網民認為于某某是正當防衛(wèi)的言論占比約15%。基于移情作用,對涉案人雙方,網絡民意一面倒趨勢明顯。在8月29日,@頭條新聞發(fā)起【寶馬男#追砍電動車主遭反殺#,殺人者是防衛(wèi)過當嗎?】主題投票,共51萬參與人中,其中約87%的網民認為:正當防衛(wèi),情勢危急,做出過激反應可以理解;約12%的網民認為:防衛(wèi)過當,反過來“追殺”超出防衛(wèi)需求;只有約0.9%的網民選擇:惡意報復,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微博輿情量的快速上漲引起昆山官方注意,@江蘇檢察在線表示: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發(fā)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獲悉該案后,昆山市檢察院連夜提前介入。
不同于網民的樸素的正義感和深切的危機感,相關專業(yè)人士對“‘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事件”中的于某某是否防衛(wèi)過當,更多考慮的是法律和事實基礎。在昆山案情通報之前,綜合專業(yè)人士的觀點可以看出,對“‘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一案,專業(yè)人士之間存在部分分歧。首先就是“是否防衛(wèi)過當”,有律師認為于某某是否防衛(wèi)過當,還需查明案件關鍵細節(jié),也有律師認為,應當從整體來考慮,于某某是否正當行使其正當防衛(wèi)的權利。分歧的另一點則是司法是否要考慮輿論影響。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曾在《我們應當如何適用正當防衛(wèi)制度》一文中表示:作為執(zhí)掌司法審判權的人民法院和刑事法官,我們必須堅定地站在人民的立場上,以維護人民利益為己任,向社會明確傳遞鼓勵正當防衛(wèi)的信號。但同時也有律師認為司法應該保持獨立性,不應受輿論左右。在所有討論之中,也有不少專業(yè)人員指出,正當防衛(wèi)制度在我國的法律適用非常保守。專業(yè)人員對于此案的探討和觀點,為廣大網民的討論提供了理論要點,也是相關部門處理案件的參考依據之一。
● 群情洶涌看社會焦慮
從2009年的“鄧玉嬌案”,到2016年的“于歡案”,再到今年的“‘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案,網民又一次掀起了大范圍內關于“正當防衛(wèi)”的討論。網民對死者劉某某并沒有絲毫“死者為大”的同情,更多表達的是“解氣”“活該”“死有余辜”等態(tài)度。甚至有網民以一種調侃、娛樂的方式將劉某某的種種行為特征進行傳播,包括漫畫、段子、做滑稽傳(用史記的形式記述劉某某事件)等。而對于某某網民則表達了“擔心”“支持”等情緒,更有不少網民將于某某封為“白衣俠”,認為于某某的行為是“行俠仗義”。
盡管目前此案已經塵埃落定,昆山方面也通報于某某屬于正當防衛(wèi),此案依法撤銷,但此案民意洶涌,我們從中依稀可以窺見案件背后反映的社會焦慮。民眾的焦慮原因之一就是以“昆山龍哥”劉某某為代表的“地痞流氓惡霸勢力”。劉某某身具“花臂壯漢”“長刀”“典當行”等涉黑因素,而公眾長期對這種“地痞流氓惡霸”憎惡和憤慨也是輿情爆發(fā)的重要原因之一。再進一步思考,黑社會代表著恃強凌弱、不穩(wěn)定、不安全,公眾對于這種“地痞流氓惡霸”的憎惡憤慨,又何嘗不是一種出于對于社會不安全因素的深刻焦慮呢?
從網民對“是否正當防衛(wèi)”的爭論和討論中,還可以看出民眾對法治公平的焦慮。盡管我國刑法中明確規(guī)定什么是正當防衛(wèi),但從實踐中來看,我國千分之一依法正當防衛(wèi)的比例實在太小——正當防衛(wèi)制度在我國的法律適用非常保守。為此,民眾不免考慮,如果自己在實際生活中遇到了這種危及生命的場景,自己能否還手,自己的舉措能否取得法律的認可?民眾對于防衛(wèi)制度的不解和迷茫都轉化成了對于某某的支持。在9月1日,昆山公安發(fā)布通報:于某某正當防衛(wèi),此案依法撤銷后,媒體和網民都處于一種歡騰之中,認為這是正義的。新華社法人微博@新華視點更直接指出:這是法治的勝利。事實上,在本案中,民意輿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昆山方面的決斷,所以歡欣之后,我們需要思考的是,未來我們在沒有民意支持的情況下能否“正當防衛(wèi)”?只希望能夠像法制日報的觀點一樣,“‘昆山反殺案’對正當防衛(wèi)適用起到標桿作用”。
● 民間討論推動法治建設
正如上文所言,民眾對如何行使法律規(guī)定的正當防衛(wèi)權利有所焦慮,這表明除了法制需要不斷完善以外,我國部分公民不夠懂法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而在“‘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事件”案例中,媒體組織專家、業(yè)內人員等對“正當防衛(wèi)”這一主題進行專業(yè)討論,無形之中,起到了對民眾普法的作用。如8月30日,@中國之聲發(fā)表文章《刑法專家談“砍人反被殺”:構成特殊防衛(wèi) 擔心反撲反擊合理》。該文章為民眾提供了正當防衛(wèi)的理論依據,閱讀量一度高達387萬,更有不少網民在博文下跟評對正當防衛(wèi)進行持續(xù)性討論。由此可知,個別爭議性社會熱點事件的輿論熱議,倘若處理得當,不失為一次推動法治建設的機會。
● 民間輿論先司法而行
在此次“‘昆山龍哥’砍人反被殺事件”傳播過程中,盡管昆山方面回應迅速,處理得當,但民間輿論早就先于司法程序為于某某下了“無罪”定論。而在昆山方面9月1日發(fā)布案情通告之后,輿情方面除了對昆山有關部門的褒揚和為結果點贊外,還有部分網民指出此次“于某某正當防衛(wèi)”,輿情才是重要因素。出現這種現象,除了部分網民缺乏法律基本素養(yǎng)外,與本次輿情定論先行,而結果與民意相符外不無聯系。而江蘇檢察院表示,人身安全是每個公民最基本的要求,面對來自不法行為的嚴重緊急危害,法律應當引導鼓勵公民勇于自我救濟,堅持同不法侵害作斗爭。對此,對比過往具有媒介審判性質的案例來說,如“藥家鑫案”“李啟銘案”等,此案中的民意雖然成為考慮因素,卻并沒有影響司法獨立性。正如江蘇檢察院所言:合法沒有必要向不合法讓步。但從以后的實踐上來考慮,難免不會出現民意裹挾、“輿論審判”的現象。對此,相關部門應保持警惕,以法律為準繩,保持司法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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鷹眼輿情觀察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