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微信的廣泛使用,微信朋友圈似乎已經成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曬幸福的,有訴煩惱的,甚至還有泄私憤罵人的……朋友圈“罵人”是否違法?近日,就有人因微信朋友圈辱罵他人引起侵害名譽權糾紛,并被法院依法宣判了。
據(jù)媒體報道,李某和張某兩人因工作出現(xiàn)矛盾,2019年6月16日至17日,李某為了泄憤,相繼在自己朋友圈發(fā)布了對張某涉及侮辱性、誹謗性語言,其中一條還貼出了張某的照片。據(jù)悉,李某發(fā)布的朋友圈對微信號內所有好友公開發(fā)布,發(fā)布該朋友圈時他的好友人數(shù)有七百人左右。張某發(fā)現(xiàn)后于2020年1月13日將其起訴。近日,法院經審理,判決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開發(fā)布微信朋友圈向張某賠禮道歉,道歉內容至少保留十日。2020年8月7日,李某在其朋友圈發(fā)布道歉消息。
通過輿情監(jiān)測軟件鷹擊早發(fā)現(xiàn)對此事的網絡傳播進行分析,@溫州法院 8月7日9:07報道的“案件快報”【朋友圈辱罵他人被起訴,法院:朋友圈道歉10天!】最早進入網友視野。之后,該消息被一眾法院官博及@新浪科技 轉載報道。但是影響力相對有限。直到8月10日12:01,人民網創(chuàng)建話題#朋友圈罵人被判朋友圈道歉10天#進行報道傳播,從而在網絡上引發(fā)大量關注和討論,事件迅速發(fā)酵,當日18時到20時達到輿論峰值。相關話題也登上熱搜,目前閱讀6.5億,討論3.2萬。11日,討論熱度再度小幅反彈后,逐漸平息。
懲戒措施與時俱進,大快人心
罵人事件涉事兩方孰是孰非,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在朋友圈罵人的做法的確不妥,甚至違法。從相關話題頁下方呈刷屏之勢的留言評論“做得好,支持”“法院干的漂亮,與時俱進”“網絡戾氣必須得到治理”“給力,建議全國推廣”“在網上說話也得負責任,沒毛病”等內容來看,朋友圈罵人被判朋友圈道歉10天這一消息可謂大快人心。
在當前網絡暴力頻繁、戾氣蔓延的背景下,不少苦于網絡“戾氣”和“負能量”久矣的網友紛紛呼吁其他社交平臺也推廣這種與時俱進的懲戒措施“希望微博也抄一下作業(yè)”“鍵盤俠每個平臺都有,太多了,希望大家都能引以為戒”“期待一個清朗文明的網絡環(huán)境”“抵制網絡暴力需要法律”......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帶來了各種網絡社交軟件的流行,每個人也都有發(fā)表自己看法、觀點的自由。但是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也得有底線,發(fā)布言論要謹言慎行,切勿因一時氣憤,侵害他人權益。微信朋友圈看似是展示自我生活點滴的平臺,但是因公開性和傳播性,決定了朋友圈也不是隨心所欲宣泄情緒的地方。此次“朋友圈罵人被判朋友圈道歉10天”案例雖然處罰較輕,但是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同時也是一種社會導向和法治導向的體現(xiàn),起到一定的普法作用:言論自由并非絕對的自由,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哪些內容不能出現(xiàn)在朋友圈?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也不例外,除了誹謗辱罵他人之外,買賣違法違規(guī)商品、造謠傳謠等行為也涉嫌違法甚至犯罪。另外,還有哪些內容不能出現(xiàn)在朋友圈?正義網總結如下:
抵制網絡暴力刻不容緩,拒絕網絡暴力從自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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