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萬買的車,一公里沒開,讓我換發(fā)動機?!?/p>
“我是受過文化教育的人,但是這件事讓我?guī)资甑慕逃艿搅似鎼u大辱,我就是太講道理才被你們欺負……”
近日,一位西安女車主坐在奔馳車引擎蓋上“哭訴維權”的視頻引發(fā)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截圖自@今日微博頭條
事件回顧
據悉,女車主3月22日在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付款66萬買了輛新奔馳車,因新車檢測(PDI)不能提車;3月27日,提車時還未開出4S店門就發(fā)現發(fā)動機漏油!15天的交涉,店方的解決方案卻從退款、換車變成按照三包政策換發(fā)動機,令其無法接受,迫不得已進行非常規(guī)維權。西安奔馳女車主的遭遇引發(fā)了全網共鳴,一時間,針對此事的輿論洶涌而來。
維權難引發(fā)輿論熱議
極富沖擊力的視頻經過網絡傳播,引起廣大群眾的憤慨與同情。輿情監(jiān)測軟件鷹擊早發(fā)現顯示,“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自4月11日13時許被曝光微博客社交網絡后,迅速引發(fā)公眾熱議,輿論熱度直線上升,16時即達峰值。之后,由于#奔馳維權女車主稱受到威脅# #多名奔馳車主曝被收金融服務費#等事件的相關信息不斷被補充加料,網絡熱度持續(xù)發(fā)酵,跌宕起伏,輿情量居高不下,蔓延至今。
微博客熱門博文分析
其中,@奢車志 發(fā)布的博文【研究生美女買奔馳漏油大鬧4S】產生的影響較大,截至目前,互動量高達16W+。
網友紛紛在其博文下方發(fā)表自己的看法,從熱門評論可以看出,“消費者維權難”“對汽車銷售體制的質疑”和“心疼并支持女孩維權”成為主要聲音。
各方回應
1、奔馳回應
4月13日下午,北京奔馳@梅賽德斯-奔馳 發(fā)布聲明進行道歉,并稱,已派專門工作小組前往西安,將盡快與客戶預約時間以直接溝通,力求在合理的基礎上達成多方滿意的解決方案。然而,并沒有受到網友的認可,甚至有不少網友質疑其“連公章都沒有”。
2、當地官方回應
14日7時許,西安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微@西安發(fā)布 再次發(fā)布通報稱,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已對“利之星”立案調查,責成盡快退車退款。
目前,當事女車主拒絕接受退款,并表示愿意等調查結果出來再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她表示,不能接受不明不白的退款,相信調查組能把車輛問題調查清楚。
奔馳漏油事件升級,“奔馳金融服務費”成為另一輿論焦點
13日,奔馳女車主與西安利之星高管見面談話錄音曝光,揭4S店另一“潛規(guī)則”。在錄音中,女車主指出其在購買車輛的過程中,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要求支付給個人一筆“奔馳金融服務費”,共計15200余元,且沒有開具發(fā)票,只有收據,認為“這是欺騙行為”。
4月14日,西安多名奔馳車主均表示,在買車時都被收取金額不等的金融服務費,且只能付現金或轉帳到個人賬戶,不交錢不讓提車。
就車主被迫交納金融服務費1.5萬一事,梅賽德斯-奔馳發(fā)表聲明稱:一向尊重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開展業(yè)務運營,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xù)費。梅賽德斯-奔馳公開并反復要求經銷商要誠信守法,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此,有網友說“個人換車已不是重點,惡意收取服務費才是重點”。
河南國銀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亞中表示,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并無法律依據且存在諸多問題?!罢?guī)收費應該進入對公賬戶并開具發(fā)票,工作人員要求車主打入私人賬戶,這種行為在稅務等方面也是存在問題的?!?/p>
多名法律從業(yè)者也表示,目前尚無針對金融服務費的規(guī)范文件出臺,因此才會發(fā)生4S店不提供任何金融服務而廣大消費者被收取費用的情況。但依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guī)定,消費者可以拒絕該項費用。
主流媒體、知名資訊大V引爆輿論
維權艱難、欺詐式金融服務費、廠商對經銷商監(jiān)管乏力,“西安奔馳糾紛”事件引發(fā)全國聲援,從輿情軟件的分析來看,重點博主活躍度排名中認證博主占了絕大多數,其中,@頭條新聞 @央視新聞 @中國新聞網 等主流媒體在此事上不但表現較為活躍,而且影響力非凡。另外,知名互聯網資訊博主@吐槽曝料 爆料的“又一起!路虎4S店加收近3萬附加費 女子討說法遭銷售追打”及知名本地博主@西安身邊事 參與報道的對“學習奔馳女車主邏輯!女車主與奔馳4S店高管對話錄音曝光”備受網友追捧。
熱門文章分析
有關“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事件的輿論陣地主要以微博客為主,但是新聞媒體憑借其自身的權威性、客觀性在信息傳播中也居于不可替代的地位,并對該事件進行了持續(xù)深入的報道。全網輿情監(jiān)測系統(tǒng)鷹眼速讀網顯示,各大資訊媒體都紛紛報道了此事,引發(fā)了網友的爭相討論和傳播,其中晉江新聞網轉載的中國新聞網的文章《三問奔馳車主維權事件:服務費進了誰腰包?能否三倍賠償?》一文熱度最高,傳播548次。
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引發(fā)輿論搭車——各種“網絡舉報”
伴隨著維權事件的進一步傳播發(fā)酵,社交網絡上出現了各種針對奔馳車的“舉報”,#奔馳國五當成六賣##奔馳車主稱天窗無端開啟#等話題相繼被推上熱搜。
媒體、專業(yè)人士評析此次奔馳維權事件
律師評
陜西法智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濤:車輛是不是達到解除的條件,就要看車輛的鑒定報告以及車輛的三包手冊。如果,消費者發(fā)現汽車銷售商存在著故意隱瞞這種缺陷,那么有可能存在著消費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三倍以內的懲罰性賠償。
人民日報評
奔馳公司發(fā)了聲明,但其回應不是“奔馳”而是姍姍來遲。一次維權控訴之所以引發(fā)全國聲援,還是因為大企業(yè)傲慢比比皆是。用戶只能靠“失態(tài)”式維權,是品牌管理最大的失敗。全民圍觀式解決問題也非常態(tài),法律應更好為消費者撐腰鼓勁。
紅網評
紅網在《“西安奔馳糾紛”事件的“病根”何在?》一文中道:全社會對于“西安奔馳糾紛”不能僅僅停留在言辭鞭撻的情感層面,更不能滿足于此事最終圓滿解決的個案層面。必須保持更高站位,從國家法律和行業(yè)管理層面尋求深層原因。政府應當以此次案件為契機,進一步推動汽車銷售體制的完善,規(guī)范汽車市場銷售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盡可能遏制“店大欺客”情況的發(fā)生。
新華網評
新華網在發(fā)布的文章《油漏了,別把良心也“漏”了!》中評到:耐心溝通不被重視,撕掉斯文才能討回公道?“按鬧分配”不應是社會常態(tài),忠厚實誠也不應被欺負。涉事店的態(tài)度不僅砸了自己的牌子,還“漏”了自己的良心!奉勸商家,漠視消費者,最終傷的是自己。事件結果仍有待監(jiān)管部門調查,但有一點必須明確,保障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需要消費者不斷增強維權意識,更離不開監(jiān)管部門的有效監(jiān)管。維權,本不應如此之難!
北青報評
北青報認為商家行為十分惡劣,但我們更要高度重視“哭訴維權”的后續(xù)效應?,F在,有必要針對此類事件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拿出針對性辦法,恢復很多人對于“講道理”的信心。對這件事情的處理,不能是達成和解協議就完事,這家4S店應該被列入誠信黑名單。這也提醒有關方面,必須進一步暢通完善機制,切實保證消費者“有地方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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